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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明确了政府办医责任、健康管理组织、医疗保障服务、健康绩效考评监督等4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以建设符合三明市情、满足百姓需求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目标,不断推动三明医改向纵深发展。
《方案》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编制动态调整以及公立医院运行保障机制;统筹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与均衡布局,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规划建设等宏观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医疗、医保、医药“三医”信息共享、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监管格局。
《方案》从着力推动健共体建设,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和分级诊疗秩序,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筑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中医药参与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推进体卫融合,推进健康服务智慧化,聚力多层次人才培养,深化人口健康发展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方案》要求,通过扩大医保缴交人群覆盖面,完善C-DRG收付费改革等举措,不断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以及“三明普惠医联保”为重点的商业补充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扩容扩围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平台,动态调整采购目录,不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扩面;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持续完善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医道建设,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等,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等,持续完善绩效考核;健全以需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制度,优化医院内部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健康为导向的薪酬制度;定期对考评体系进行跟踪评估等,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副总理来明调研医改工作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设符合三明市情、满足百姓需求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共同体。力争到2027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检查化验收入比基本达到5∶3∶2;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应急救治能力、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全市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7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主要健康指标和群众满意度居全省前列。
(一)坚持系统集成,健全政府办医责任体系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健全医改领导体制,构建涉及医疗、医保、医药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和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2.落实保障责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六项投入,按规定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等医院的投入政策,以及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建立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运行保障机制。
3.落实管理责任。统筹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与均衡布局,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重点投资等宏观管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整合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等服务和管理。规范民营医院运行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的卫生健康服务。
4.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医疗、医保、医药“三医”信息共享、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监管格局,建立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会商机制,规范综合监管、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和执法结果协同应用。强化医保基金使用、药械质量安全、医疗行为管理、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规范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二)坚持公平可及,健全健康管理组织体系
5.着力推动健共体建设。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为基础,以医保支付为纽带,整合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职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健共体工作机制,打造城乡一体、医防融合、健康管理、中西医并重的整合型健共体,推进医防协同、医养结合、医校合作等有效衔接,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一体化健康服务。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加大优质健康科普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6.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和分级诊疗秩序。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系统为支撑,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加快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县域医共体提质增效,促进医疗资源下沉、管理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覆盖率逐年提升。
7.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中央财政支持的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抓好项目建设与验收。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深化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和对口合作,加快建设3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一批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确保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四级手术占比、病例组合指数(CMI)逐步提升。积极对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建强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和呼吸诊疗四大中心,指导医疗薄弱县总医院高质量发展。
8.构筑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推进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完善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队伍建设,提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借力沪明两地对口合作,提升传染病防控、实验室检验检测及公共卫生科研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9.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合作,共建健康研究机构,打造肿瘤、代谢、心脑血管、呼吸、生殖、老年医学等“六病共管”体系。建设以疾病管理师、健康管理医师和疾病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组成的“两师两中心”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全疾病管理模式。以医防融合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推动人员、信息、资源和服务深度融合。
10.强化中医药参与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动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等项目实施,提升县域共享中药房、基层中医馆等服务内涵,实施中医药“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发挥中医药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作用。
11.推进体卫融合。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全民健身助力全民健康,探索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进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以健康促进、健身指导、运动干预为实施内容,促进体育与健康协同发展。
12.推进健康服务智慧化。建立“三医”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三医一张网”建设。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广药品追溯码应用,探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用药信息互联互通。
13.聚力多层次人才培养。依托沪明对口合作、校地合作共建,做好柔性引进、委托培养、选派进修等高层次人才引育。加强高水平医院技术平移,带动医学重点学科发展和薄弱学科建设。通过进修学习等方式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型管理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逐步将实现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强化基层人才应急救护、中医适宜技术、基本医疗等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
14.深化人口健康发展机制。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加强围产期、孕产期保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推进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公立幼儿园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发展。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健全居家社区养老网络,探索智慧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打造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三)坚持协同治理,健全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15.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持续扩大医保缴交人群覆盖面,做大城乡居民医保“蓄水池”。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政策,探索健共体内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县域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完善C-DRG收付费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增遴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对探索形成的一批新项目新技术,及时列入疾病诊断分组目录,制定适合基层诊疗的病种目录,逐步降低群众个人自付比例。
16.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行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按疾病诊治分类精准保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需求。完善“三明普惠医联保”为重点的商业补充保险制度,创新参保激励机制,织密群众健康保障网。
17.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扩面。扩容扩围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平台,做好以肿瘤、代谢、呼吸等“六病”为重点的药品、耗材集采,即第七批药品或第九批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动态调整采购目录,重点对我市联合限价采购周期届满的第六批医用耗材进行专项调整,推动更多质优价宜产品纳入采购目录。
18.完善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患者需求,坚持每年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持续理顺比价关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与C-DRG病种组定价衔接,做好调价运行监测和评估,确保价格调整平稳有序。健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及时回应医疗机构合理诉求和社会关切。
19.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深入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调阅共享,推进老旧病房改造,完善“无陪护”工作,开展日间手术。加强医德医风医道建设,推动融入到服务人民健康的全过程。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四)坚持公益导向,健全健康绩效考评监督体系
20.完善绩效考核。探索建立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坚持共性与个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为客观评价改革成效探索更加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推进省级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完善健康影响评估体制机制,深化健康绩效考评内涵。
21.完善以健康为导向的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定岗、定人、定责“三定”方案,健全以需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制度。“定岗”要以功能定位为前提,综合医疗、科研、教学等要素,促进岗位配备与功能定位、服务需求相匹配。“定人”要推动竞聘上岗,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定责”应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相挂钩。持续优化医院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约束,加强对医院内部薪酬分配的指导监督,推动薪酬分配更合理科学。
2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定期对考评体系进行跟踪评估,确保绩效管理指标持续优化。各总医院医保基金包干结余计入医疗服务收入,建立健全以资源下沉为导向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强化领导,加大医改工作的推进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加强跟踪指导与监测评价,强化正向激励,落实相关约束措施。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总结提炼三明医改经验,发挥好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作用,提供“菜单式”培训服务,切实提高医改培训实效。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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